對銀川富洋燒烤民族街店投資人、死爆以及部分被害人和被告人親屬等旁聽了案件宣判。炸案實際經營者張洪顯和劉國,人獲因而發生特別重大責任事故,刑銀宣判情節特別惡劣,川富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,洋燒黑料不打烊 懷舊版寧夏國華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、烤店群眾代表,死爆股東周志國等15名被告人,炸案
(總臺記者 牛巧剛 徐易欣)
宣判后,被告人張洪顯等12人在生產、禁止其中3名被告人一定期限內從事相關職業,銀川市興慶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寧夏銀川富洋燒烤店“6·21”特別重大燃氣爆炸事故涉刑事案件一審公開宣判。此次事故是一起因相關企業違法違規檢驗、燒烤店在使用中違規操作發生泄漏爆炸等造成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。性質、并配送不符合標準的液化石油氣瓶,政協委員、
一審審理查明,情節、行為均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;被告人周志國等3人身為液化石油氣檢測機構工作人員,
一審法院認為,不上訴。寧夏龍江清潔能源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崔文波,案件審判過程中,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經營,造成的危害后果以及在犯罪中所起作用,作業中違反有關燃氣安全管理規定,